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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路工程监理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作者:邓海龙 来源:中国鸣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7-20 19:25:38

  摘要:现在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大,应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而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监理从整体素质而言,业务水平较低,人员层次不齐。浅谈对监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施工监理的建议讨论。

  1、监理单位的性质问题。

  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责公司,二是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大多都是股份制的企业。公司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临时聘用人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项目,会调换很多个监理人员。在QQ上有很多监理群,各个公司都在招监理人员,工资待遇丰厚等等,有多么好,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很大的监理公司,但实际现场工地上监理人员都是现招聘的非专业人员。

  2、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

  随着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大,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近年从全国执业考试中,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经过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监理工程师过度考试,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从整体素质而言,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过来,从施工单位、其他单位的转行,大专院校刚刚毕业的学生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很大,有本科生,也有高中毕业,还有不是本专业不对口的,有个监理培训证就可以当监理了,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3、部分监理人员事前、事中控制的能力偏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不到位的问题。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4、监理人员权利小,地位不高,监理的工作内容是“五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安全、环保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是质量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全方位的控制,检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验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评定标准,旁站、巡视、等工作。业主在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减弱了监理的工作和积极性,真正的没有按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工作,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费用、安全、环保五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

  5、监理资料的繁重,监理的资料和施工单位的资料是同步的,自检和抽检资料一样的表格,只是在抽检频率上是30%,有些时候监理的资料还比施工单位的资料多,比如多旁站记录,巡视记录,各种监理检查表,一位监理管着好多分项,技术人员几个,监理只有一个,比例失调,监理还要给施工单位签认合格的工序资料,在签认的过程中还要审核资料的真实性。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从事监理工作十多年的经验总结,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

  1、 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对监理公司人员的固定,在对监理公司的监管上,要有制度,交通主管部门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监理人员,作为固定,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2、 对监理人员的不定期培训,提高监理业务素质。监理人员的素质是公司的形象,公司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从监理在施工现场反映的情况看,一是及时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复核图纸及工程量工作。要领会、理解设计说明中”的每一条文说明,事前发现不符合规范规定等设计疏忽,并在提出处理。二是及时掌握当今新规范、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施工中应用,例如今年的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更新了很多内容,监理公司要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更新的法律法规。

  3、 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的职责。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检查,不能等到已成事实,等施工单位报验后,才提出问题,下发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重则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和缺陷。但也反映了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的服务性、事前控制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所以,制定针对性强、符合工程特点的监理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监理活动中予以落实,更好地体现监理企业综合水平和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良好素质。

  4、 监理是受建设单位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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